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幼儿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儿院,隶属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是集示范性、研究性与服务性于一体的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幼儿院历史悠久、办园条件优越、教育理念先进、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群荣获正高级教师、湖南省青年精英教师、湖南省教育能手、学科带头人、卓越教师等省市级荣誉的优秀师资队伍。几十年来,幼儿院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努力实现教育质量的高位发展,为社会提供优质学前教育服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局属幼儿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纪委监委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15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A岗位: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619号德峰小区A区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一幼儿院传达室。
B岗位: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小区内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二幼儿院二楼会议室。
C岗位:长沙市芙蓉区燕山街12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三幼儿院一楼接待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面试后提供)。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2月29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应聘A1、B2、C1岗位:采取笔试、试讲、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分数相同者一并入围)。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等,总分100分。
专业能力测试:入围试讲人员全部入围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养、技能技巧等,总分100分。
②应聘B1岗位: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应变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试讲、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考试具体事宜、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无笔试岗位的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63747(省一幼)
0731-82222888(省二幼)
0731-84468758(省三幼)
0731-85166446(局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5166459(驻局纪检监察组)
0731-85908226(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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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